2007-05-07

君子贞而不谅

孔夫子说了:君子要固守正道,但不要不辨是非地执一而不知变通。看来以前对夫子的刻板印象得修改了,圣人也是人嘛,通人情,知变通,而非要求一定要按死规定办事,只要不脱离原则就可以了:)

虽然圣人在两千多年前就这么教导弟子,并被收录在“皇家公务员统考”课本中,可惜至今仍有那么多人不知道这句话。其实知不知道这句话倒是无所谓,参悟这个道理就可以了,生而知之那是更高的境界,糟糕之处就在于很多人属于“困而不学”,以至于不知道这个道理,白费了圣人的口舌。其行事顽固不化,不知变通,表面上看来很占理,按照规章制度办事,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只要有一点对不上,那就行不通,乍看起来很有原则嘛,甚至都有一丝感动,要是那些执掌大权的公仆们都这样,国库多安全啊!推理一下:目前的国库非常之不安全,经常被那些公仆们“借”回家,这肯定在原则上不允许的,因此得出的结论是咱们的公仆们很熟悉圣人的话,达到了灵活应用的程度。这不奇怪,毕竟他们也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了嘛,虽然没有了“皇家”二字。

可是,当你偶尔有事去找这些公仆们办的时候,就会发现上面的推理好像不正确,碰到的公仆们个个“认真负责”,严格按照白纸黑字的规章制度执行,比如说龟碇要求居委会的章,拿街道的去就不好使,诸如此类,不得有丝毫偏差,一律打回重办,不论你这事有多急,也不论你给出多少种补救办法、多少种证明你的确只是无意中的一个失误,就是得按要求来。作为主人的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当然你碰巧又是这个公仆的亲戚那就另当别论了。可见我们雇用的公仆在行事上两套标准:对付主人要严格按龟碇办,对自己“拿”东西,就把龟碇踢到一边。

其实,这些公仆们是被主人贯出了“官僚”的毛病,反正按照龟碇办事一定不会有问题,不按龟碇办事出问题还可能担责任,又有强大的公仆工会撑腰,主人能奈我何?于是不作为。这属于知道可以变通而不为,属于态度问题,完全拿圣人的话不当回事,拿主人不当主人,应该狠狠批评。

假如这些人真的接受批评后痛改前非,听圣人的话,是不是就没有问题了呢?

圣人教导我们要固守正道,同时又要变通,但圣人又没有说清楚如何变通,遇到具体问题该怎么办呢?其实圣人点了出来,那就是“辨是非”,这三个字法力无边,任何情况下都适用,但是再问下去“怎么辨是非”,圣人没说,自己想吧。

最差的情况是干脆就不知道还可以变通,以为这些规章制度就是原则,不可变通。这群人在态度上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分不清本末而已。原则应该是本,规章制度是末,不是一码事。本不可变通,但末完全可以变通。如果分不清本末,当然就不能变通。

分不清本末其实是个知识缺乏的问题。在对规章制度后面隐藏的原则不了解的情况下,无从变通,并且还会很自信地坚持己见,认为事情就是这样的,只能这么做。好比不知道目的地是罗马城,只知道要走这条路,因此当别人说我们走另条路吧,他怎么可能敢同意呢,一定会坚持一步步走前人规定好的路,这对他来说万无一失,即使这样会多走两年也在所不惜。绝大部分情况下还很自信,以为自己目前做的就是组织上希望自己做的。

因此要辨是非,第一步是要能发现规章制度后面隐藏着的本。光知道本还不够,还需要知道末,知道有多种末可以达到本,知道的越多越好,“条条大道通罗马”,知道的条数越多,越有可能选出最好的一条道。这就达到了“明”的境界,所谓“明辨是非”嘛。这样也就知道如何变通了。

至此,对于为什么有人抱着Process一直走下去,不能根据实际情况裁剪的现象很容易理解了,因为制定这个Process的人已经不知去向了,每一条目背后的本已不可寻,所以后来的食古不化之徒只有严格遵守了。

教训:在Process的每一条目后面注释上“目的”,便于“半桶水”使用者学习,以至于“贞而不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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