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7

民族文化保护

今天看了一段CCTV的记录片,介绍原生态歌曲的保护问题。所谓原生态歌曲也就是各个民族的民歌,没有经过加工的原始音乐。其中介绍了两个被带出山村的侗族青年,上过在CCTV唱歌,出去见过世面,出了名,于是村民们很羡慕他们,开始捡起即将完全丢掉的侗歌。看到这里好像侗歌有救了。然而,镜头拍摄他们带着孩子离开村子外出到城里表演时,他们说他们想靠侗歌让村里人生活好起来,他们向往城市的生活,希望孩子在城里成长,将来在城里生活。我相信他们的这些话像他们唱的歌一样,是原生态的话,没有经过修饰、改编的大实话。

也许这些话让一开始发现他们并带他们下山的、本意是保护民族歌曲的人失望了,但这不能怪他们,他们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权利,不能因为我们希望保存文化的多样性而强迫别人保持原始的生活。但能否如他们所愿呢?他们也很迷惑,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的村庄、牦牛和城市有矛盾,但具体我们也说不清楚”。如何能让他们的歌曲和他们的追求达成一致,是个问题。

于是有人开始想办法了。片中还介绍了另一个名族,好像是彝族,也有动听的、但正在消亡的民歌,同样有“好事者”将善歌者引出,参加青歌赛,并且夺得原生态歌曲类第一,于是也出名了,当地政府便将那个村开发成旅游点,组团演出。希望能以歌养歌,以经济利益驱动村民们学习、传承民歌。

看似一箭双雕,既让村民们改善了生活又保护了民歌。但感觉总是不对劲。这些民歌本来是在自发的、没有功利目的的情况下歌唱的,有的还是在情人间单独歌唱的,而现在却为了把游客吸引过来并且把钱掏出来而歌唱,唱这些歌曲的人还会像以前那样快乐地歌唱吗?会不会刻意迎合游客的口味而使原本纯朴的民歌庸俗化?唱出来的还能叫原生态歌曲吗?对此比较悲观。

另外,在游客散尽、夜深人静的时候,歌唱者会不会因为因金钱驱动而为远道来猎奇的游客强颜欢笑、歌唱而感到自尊受伤害?游客所猎奇的对象不是别的东西,正是他们。很多游客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听他们的优美歌曲,而仅仅是满足一下好奇心。大部分人对人文旅游有两种心态,对强大的国家或民族是抱着仰视态度的,而对弱小者是抱着居高临下或让人不舒服的怜悯态度的。或者就不把被参观者当成和自己一样的人来看待,而仅仅作为参观的对象,和雕像、山水、动物一样。

这不同于单个歌手在娱乐场所演唱,那是个人的表演,在工作场所,是一种职业,在这个时代一般不会有自尊的问题,往往还会博得他人的崇拜,作为明星而存在。但作为一个集体就不一样了,一个村庄或民族都靠为外人唱歌而生存,这会让人瞧不起。尤其是是整个生活空间被外人闯入,使他们的一切暴露于闯入者面前,一切都在展览,失去了真正的生活空间。

那如何保护这些正在消失的民族歌曲呢?在保护任何东西之前,需要知道这个东西存在的原因,否则存在的原因都没有了,怎能保证其存在呢?很多民歌都是民俗仪式上歌唱的,在古代,信息不畅,对外交流少,因此其风俗能几千年传承,而现在,对外交流频繁,很多年轻人都外出打工,并且他们羡慕外面世界的繁华,模仿外面世界的生活方式,很自然,他们逐渐抛弃旧的生活方式,拥抱新世界,旧风俗开始瓦解、消失。比如,以前男女表达爱慕需要用歌唱,现在见过世面之后,他们变得大胆、直接,三个字搞定,无须繁文缛节。

可见民歌之所以消失,是因为其赖以生存的土壤消失了。能怎么办?最现实的是赶紧用录影/音设备将能保存的保存下来,供以后研究和回忆。如果能让其与时俱进,在新的生活方式下找到生存土壤,那是再好不过的了,但那也已经不是当初的民歌了,而是新时代的民歌,录影存档还是必要的:)

也许,只能顺其自然,该消失的总会消失。即使看着其消失,也不能因为要强迫保护它而让歌唱它的人放弃新生活过着原始的生活,这是不公平的。就和不能因为要保护四合院而让北京人不住高楼大厦一样。很多东西已经消失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

小时候,没有电,自然也没有电视、电扇,夏天的晚上,庄子上的人都到谷场去乘凉,大人们聊天,孩子们一起玩耍,并且有时候大人们会给我们讲牛郎织女之类的故事。等到有了电,家家有电视、电扇的时候,没有人出来乘凉了,自己在家扇着电扇看电视。现在,对于我来说,我对乘凉有很多回忆,认为这一习惯的消失是一个损失,甚至希望大家放弃电视电扇,重新聚到谷场,但这只能是希望而已,不可能强迫大家放弃电扇电视而回到手摇扇子的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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