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的便车,可就是有人不搭,不光不搭,还要痛击提供便车服务者,很荒谬?可就有这种事。
李文者,李敖之女,现在北京教书,其出名不在于其教书,而是在于其对不文明现象的投诉、打官司。昨天偶然看到这个访谈节目,以前也有耳闻,对于其斗争的态度比较赞赏。
因为一直在美国生活,突然来到北京生活,不适应总是有的,对于大多数人慢慢就习惯了,即使做不到随波逐流,至少也司空见惯、麻木不仁了,节目中的白人老外就是这样,自述到中国后慢慢就适应了中国人的思维,在中国用中国人的标准,而不是用美国人的标准来要求中国人。呵呵,怨不得很多老外在自己的国家规规矩矩,到中国呆一段时间就被同化了,积极参与到抢红灯、不排队等行动中,看来一样的原因:悟了。在他旁边坐着的土生土长的教授模样的长者就更不用说了,开口就是中华五千年文化,自有规矩,还说西方是“罪”文化,中国是“耻”文化,具体到李文打官司这件事来说就是西方的“罪”文化的体现,即你有罪,我就得惩罚你,而中国人习惯的处理方式不是这样,中国人常用的是“臊着”,也就是犯了错误后,虽然大家不正面指责你(当然背后会不会指指点点就不得而知了),但会不搭理你,孤立你,于是你就感到耻辱,于是就改了。当然这个“知耻而近乎勇”的想法是很美好的,正面指责当然很容易产生冲突,流血牺牲也是可能的,所以在以中庸、明哲保身为处世态度的大多数人看来这个“兵不血刃”的计策当然是上策。但这管用吗?不知道,但可以知道的是不文明现象还是很多,和那些文明国家有很大差距,好像大家有不文明之举之后也没有感觉到“耻”,原因何在?可能是那个教授的工作没有做好,没有将教化达于百姓,以至于如此高招没能起作用,颇有“刘项原来不读书”之憾。
应该是受李敖好斗不妥协的影响,李文在这些不文明现象面前不低头,为了中国人的面子,为了中国文明起来这个理想,战斗到底,大量进行投诉,起诉,频繁出入法庭,当然得罪不少被诉者,以至于受到恐吓报复,家里的玻璃都被人用弹弓打破了,这么惨烈也没有放弃,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很不容易,怨不得只有李敖的女儿能这样做。节目中采访的很多人对此也不理解,认为鸡毛蒜皮的事值得吗,和这些小事过不去不是自己找麻烦吗。有个海龟律师当场就算起了经济账,说他花同样的时间帮其他人打其他效益好的官司能挣多少多少钱,而打李文这些官司没有多少钱可赚,投入和产出不成比例,不合算,所以不会接这样的案子。这个海龟就是不一样,见过世面,经济学的墨水看来是喝过的,可能喝的太多,把一切都经济化了,把所有事情都转化成$来进行比较,于是这个世界变得简单起来,运筹帷幄,决于计算器也。不过这个海龟律师的确暴露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打官司在经济上得不偿失,对于有李敖这样的老爸寄钱过来打官司的李文,可以用十几万打官司,得到两千元补偿,做这个亏本生意,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在为生机奔波的人当然不会把自己的饭钱送给法院,打一个铁定亏本的官司。看新闻报道中很多人费尽周折维权,投诉或状告违法商贩,侥幸获胜后得到的赔偿也多是受损失的商品价格,对于投诉者当然是亏大了,而商贩却偷着乐,因为法官或法律制定者太“仁慈”了,自己获利:M/P (P<<1),却只赔偿了M(M为一次违规获利,P为客户较真率),即使输了官司也赚了大钱。况且这样的判决让这个较真的客户在胜诉后也得不偿失,伤透了心,还不如忍气吞声,这对其他想投诉的客户来说是很好的警示,投诉率进一步减少,可以肆无忌惮地违规了。
李文的这种不计成本的做法,再利用她的影响了,媒体的追捧报道,我相信是会起到一些作用的,而这些成果是外部性的成果,为我们这些旁观者所共享,虽然我们没有付出任何东西。因此可以认为我们搭了李文的便车,对于这个便宜,我是很乐意占的。大部分人也是这样的,当主持人问到谁认同李文,绝大多数人举牌赞同,问到谁赞同李文的做法,绝大多数人举牌,问到谁会向李文一样行动,只有两三个人举牌。这说明了大家也是不想自己买车,而是想搭免费的便车。
然而却有一部分人对李文表示反感,甚至是打击,认为是和中国人过不去,或认为想借机炒作自己。这些人想的真多,太有才了!廉者不乘搭来之车?可是他们也没有自己买车开啊。也可能是他们见不得有人开车,既然有人步行,凭什么你就开车?!不是破坏团结吗?!依稀又见到了鲁迅那个年代的国人,被清醒的异类从睡梦中吵醒之后,不问青红皂白就围攻这个破坏美梦的人,打倒后好继续昏睡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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