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Don Norman的文章Simplicity Is Highly Overrated ,网上进行了激烈的讨论,或藏焉或否焉。
其实,争论的主要焦点就在于Simplicity 和Features的选择,既为了保证产品的简单,是否可以减少产品的功能。
由Simplicity这个词,当然想到的反义词是Complexity,于是便把目标对准Features的多少。这是一个误导。真正需要关注的是用户体验,即易用性。
使产品简单易用,这个没有疑义,用户自然喜欢容易使用的产品,但是用户是否愿意用产品功能的简化来换取易用性呢?换句话说,当面临两个同类产品的选择,一个是简单易用但功能不多,一个是操作复杂但功能多,用户会选择哪一个呢?
回想以前买手机、电脑等的斗争过程,好像在价格相近时,考虑更多的是功能。当然,这是我个人的情况,也就是作为一个“逻辑人”的行为,不具有代表性。不过,有研究表明,在人们第一次购买某种产品时,看重的更多的是功能,而当使用一段时间再次购买时,看重的更多的是易用性。
背后的逻辑是,用户第一次购买某种产品,没有使用经验,不知道挑选的标准,而功能比较是很容易获得的信息,所以功能的多少被立为购买的标准。而当积累了大量使用经验后,会根据使用情况发现很多经常使用的功能,再次购买时,会用这些功能作为购买关注点,并且以这些功能是否具有易用性作为标准。当然,这个结论是统计结果,所以也会有很多人再次购买时还是追求一些不会被用到的功能。
上面的讨论还是基于功能少的产品在功能上能满足大部分人要求,依据是20/80规律,即80%的用户只会用到20%的功能,如此则有什么理由需要增加另外80%的功能来取悦另外20%的用户呢?倒不如放弃这80%的功能,一则降低产品成本,二则使产品简洁易于使用。但Joel Spolsky的一篇blog指出了20/80背后隐藏的推理错误,即关注的80%用户的20%功能,对每一个人来说可能是不同的,即80%人中的A、B用户,A用户感兴趣的20%和B用户感兴趣的20%可能不同,于是两个20%的并集大于20%,如此,不可能用20%的功能满足80%的用户,因此,得出结论:靠减少产品的功能来保持易用性是不可行的。
其实,易用性和功能之间并没有必然联系。当功能少时,做到易用相对简单,但不意味着功能多就一定做不到易用。要达到易用,需要好的设计,而不仅仅是功能少就可以达到。好的设计可以屏蔽底层的复杂性,而提供简单的使用界面给用户。对于大多数人,这样的产品才是具有吸引力的。
结论:提供能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并且提供好的使用体验的产品才是为人民服务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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